Tuesday, December 1, 2009

亲爱的睿智


亲爱的睿智,

你还记得大约五年前,你送过一本张小娴的书给我,叫<<永不永不说再见>>吗?

当时我正为了一个人,失眠了两个星期,挣扎于自己应不应该跟他发展下去。我还记得你把书交给我时说“我知道你最近不开心。我希望你看了这本书后会开心。”你的话,跟你的人一样,单纯而直接。

我后来真的也看了那本书,虽然我并不怎么喜欢读张小娴。后来我也跟那个人恋上。这样辗转过了五年,直到放弃了等待。决定的那一刹那,只觉得很痛。后来渐渐习惯了,慢慢的便觉得痛的时间少了。于是人就因此认定那伤口开始愈合,接着结疤。

那个下午静静的听着你说跟他分手了,其实我在茶馆外接你的时候已经觉得你有些不妥。

我听到的是你沉稳但带着伤感的语调。我不能为你做些什么,只能静静的陪你,随口说些调皮的话,再诳了一圈那小型商场,买一些东西。真的,别人从来都不能减轻你的痛苦。你需要的是时间,好让自己的心情可以沉淀。就算把自己弄得很忙,可是当你稍有空档,那无边的寂寞还是会悄然来袭,提醒你,你是伤心的。

咖啡闻的时候芬芳,呷一口是苦涩的,可是余韵却又那么的香醇。那大概是熬过了以后,爱情的原本个性配上最佳火候时的完美呈现吧。劳劳役役中,你我又曾体会了多少。

既然坦然爱了,也坦然的分了,为什么不能让人坦然的伤心呢?那么你就尽管伤心吧。感情世界里应该没有对与错,只有值得和不值得而已。人只要伤心够了,便能释怀。

有什么是我们希望可以永不永不说再见的吗? 我想那清单要是列出来的话,应该不短。可是真正能够握在手里,不会说再见的,又有什么呢?

祝你快乐。

你的朋友,
LK

Wednesday, July 29, 2009

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狗狗和灰狼是远亲,更有学说指出家狗是由灰狼进化而来的。历史的出处可要追溯至一万五千年至一万年以前。

当时有一批一批的灰狼,在不同的区域,在不同的时间,被人类一一驯服。于是它们背叛了体内的兽性基因,选择成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从此以后,民间流传的,就有好多关于义犬的感人故事。

撇开哪些催泪的故事,狗狗也一直都谨守着它们的岗位。它们的踪迹遍布于世界各国的关卡,凭着敏锐的嗅觉,它们可以闻出毒品,甚至是翻版光碟。它们更懂得扫弹,也能在废墟里拯救被掩埋的生命,或者协助寻找怀疑迷失方向的失踪者。它们更有能力在人烟稀少,气候恶劣的雪地上拉车运粮载人。它们耍狠时可以帮你打猎,或是牧羊。温柔的时候也是医生,为老人,病人,残障人士,自闭儿带来欢乐。它们明白并且服从指令,所以可以充当导盲犬。它们是保镖,为你看门,保卫财物。那些身体修长的,擅长短跑,是让你下注的赛狗; 那些贵气逼人的参赛犬,能为你增添荣誉。它也可能是每天给你叼报纸,不过又把你的拖鞋藏起来或在盆栽上挖洞,而让你哭笑不得的家伙。总之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最难能可贵的是它一生对你效忠,只要它认定你是他的主人,你便是它的上帝, 至死不渝。

吉胆岛因为野狗为患,他们将抓到的狗狗全都送到无人的小岛上。哪里没有食水,没有食物,就连避雨的地方都没有。那些野狗就这样被遗弃在荒岛上,自生自灭。后来有人发现了它们的苦况,狗吃狗的事情曝光后被广泛报导,才又获得拯救。当然事情已经隔了一段时间,熬不过去的狗狗应该有不少。

后来有村民受访时说狗是不会因为饥饿而吞噬同类的。如果他所讲的是真的,那么人类还真的是最不讲道义。当然更有村民“很天真很傻的”认为那些被放逐的狗狗可以捕杀野猪来果腹。

从近代的朝鲜饥荒听来的人吃人的传闻,还有文化大革命那段一直被当局所掩盖的吃人岁月, 人类听起来还真的是不如狗呢。 他也大概没有听过 R V Dudley & Steven(这是两个水手为了保命而杀掉他们其中一个快要断气的同僚然后大快朵颐得案件)。当中 Dudley 在下手之前,还念了一段 prayer,以上帝之名吃人。从法理上来讲,这案件是关于犯人以necessity(必需)来为自己犯下的谋杀罪而辩护,这是一个灰色地带,是法理跟人性的交叠处,有很多值得深入了解的地方。可是如果单从人性角度来看,人既然已经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吃人了,为什么狗不会也吃同类呢?如果那是因为那位村民深信狗是因为很有灵性,而不会将同类吞进肚子里,那么人不是就不如狗了吗?

接着余波未了,有团体自称他们才是被当局委任负责救狗的有牌团体。结果是各个救狗团体互相呛声指嘀,谁也不让谁沾光。随着又发生疑是抢狗的事件。 事因有一只非常聪明且勇敢的狗狗,名叫Kuning。那些被遗弃而对人类充满戒心的野狗,纷纷被 Kuning 引出红树林后而被救狗的团体抓住而得以逃出升天。Kuning 接着成了名。随即大家却失去了Kuning 的踪影,结果有几个团体互相猜忌,怀疑有人强行抓走了Kuning。还好 Kuning后来“吉狗天相”,重回主人的怀抱。

从抓狗,丢狗再抓狗的流程里,你看到的是兽性还是人性,或者两者已经分不清楚了?

在一个人权尚待开发的国度,动物们更加没有地位可言。繁殖力强导致岛上野狗处处,不是一天或一年里就发生的,正如那岛上泥泞中触目惊心的垃圾,也不是一天或一年所堆积而来的。有时我在想,我们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有待开发的盲点实在太多了,要先从哪里开始呢?

Monday, July 20, 2009

小螺丝丁

一副老机器
苟延残喘
各部零件
伺机
角力
磨擦
引擎任意咆哮
齿轮放肆拉锯
硝烟呛鼻
否定
所有物理定律

一颗小螺丝丁
不肖沾上污油迹
更无力一挽狂澜
厮杀声作衬底
它纵身一跃
无声无响的
着地
笔直的身躯
变扭曲

唯有那一跃
姿势
出奇
美丽

p/s:我在Kerinchi Link 上堵车时,写下这首诗以慰赵明福早夭的生命。车窗外景象蒙然,让人忽然觉得这阴霾好像不会散去。

Wednesday, April 29, 2009

我读“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以前读过的课文,文言文中,最喜欢就是这一篇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它不但生动的描绘了孔子为至圣先师,却可以和他的学生们打成一片,通过亲切的交谈,坦诚的分享彼的志向和渴望,让大家有所启发的场面, 而且全文简练,人物形象鲜明。 我尤其喜欢这一段:

“子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
咏而归。”

原文译为:

曾点说:“ 暮春三月,春天的夹衣已经穿住了,五六个成年人,六七个少年, 在沂水利洗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风,然后大家一起唱着歌回来。”

孔夫子对曾点这番话显得非常高兴,他长叹一声说:“吾与点也!” (我赞同曾点所说的。)

曾点所说的是一个太平社会的缩影。那是一个社会安定,天下太平,个人可以享有自由和美好人生的憧憬。而当时的情况可是战争连连,社会动荡不安,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是常事的年代。曾点所提的却是充满了详和喜悦的社会气氛,一个备受礼仪和礼乐熏陶的环境,耐人寻味之余,比起子路、冉求和公西华主张从政以一施抱负,他的气质和量度,跃然纸上。

现今社会科技日益发达,人们的日子应该比以前过得更逍遥。可是呢?针孔录像机 无孔不入,从你租来的小房,到商场或公共场所的楼梯、更衣室和厕所,甚至是酒店,让你防不胜防 。 你要是被胁持打劫,他们会拍你的裸照,接着很大可能侵犯你,还会无耻的把过程拍下。你若保住了性命,你的梦魇并还没有结束,因为不久片段会在民间手机里流传,过后片段更会被放上网。每一个盲目地按下forward 键的人,似乎不知道那是对受害者的二度伤害。所有像这样的事情,足以让每一个女生,惶惶不可终日,神经兮兮的过日子。

两千年过去了,我现在的心情跟当年曾点所说的竟然是如此贴切。如果时光交叠,我正好听到了他们师生五人正讨论着彼此的志向,我会默默地在心里说:老师啊,我如果是晚上出去跟朋友见面聊天,席间可能会喝点小酒,就算谈晚了,微醺后(当然还是适合驾车的状态)依然可以安心的去取车,然后轻松的在凌晨的路上奔驰,一直安全抵达家门。一切就是那么理所当然。

我两年多前曾被攫夺,包包是没有了,可是那么一摔,右边肋骨下方痛了整一个月。不过我还是觉得我是幸运的。

初读这份两千年的情怀,叫人欣赏。至今再读,却也叫人唏嘘。

Thursday, April 9, 2009

让我听你歌唱



我第一次听阿妹的歌,是她的“原来你什么都不要”。我那天刚考到车牌,教我驾车的师傅送我回家,在路途上停下添油,那个空档,我一个人在师傅的白色灵鹿上静静的听完这首从电台播出的歌。

第二天,我便买了那张专辑。过后她的专辑,我都会买。一直到她的声音好像变得有些沙哑。报上看到的是说她被公司当成摇钱树,以致声音过度操劳,也有说是她跟当时的男友常常玩得通宵达旦,声带因此缺乏保养,而不复之前嘹亮。

我听过她在马来西亚的第一个演唱会,在默迪卡运动场,我的座位离开舞台老远的, 那晚还飘着细雨。那是阿妹带着阿妹妹的年代。当晚阿妹穿了一件浅蓝色露背上衣和紧身黑皮裤,青春洋溢地,摆动着身躯,甩着头,高唱 “Bad Boy”。

十多年过去了,今晚我又跟阿妹有约,同样是细雨纷飞的夜晚,她唱到第四首歌,我的泪便流了下来。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而哭。或许是歌词中有着自己一些模糊的影子;有更多的或许是感慨十多年里所发生的事,竟然像一首一首的歌曲,听的时候销魂,可是很快听完了便结束,几乎没有痕迹。

有一年假期,我到我的母校 -- 尊孔小学当临教。有一个下午上课外活动的时段,教合唱的音乐老师因事不能来教课,我临时受命代课。我没有教过唱歌,不会耍乐器,只会看懂一点简谱和喜欢唱歌。

我当时其实有点紧张,因为我认为音乐课从来就必须认真以对的。但同时我也对自己蛮有信心。中学时代,我参加过学校的合唱团。指导老师是施昭群老师,她毕业于香港音专,对我们要求非常严格。除了传授我们歌唱技巧,每每在上课的时候也跟我们分享一些音乐上的知识。施老师为人幽默坦率,性格活泼乐观。因为她,我一直都很享受那六年的合唱团时光。当时我们常常参加表演 和交流会什么的,而且还连续几次拿下雪隆区女声组合唱冠军。施老师常常鼓励我们说我们是雪隆区最美的女声。因此我觉得我听过最美的声音,我也唱过最美的声音。现在要我代课的,是一班三年级参加合唱团康活动的小朋友,我应该胜任有余吧。

那位负责课外活动的主任只是交代我,只须给学生们唱唱歌,而且还可以播放伴奏的音乐让他们跟着唱。结果,还是在上课铃声后,不见他们来上课。其实是我不知道我必须把他们从礼堂那里接上来音乐室的,所以让他们等上了一段时间。后来是另一位老师看到他们过了时间还在列队等待老师后,他们才被那位热心的老师带了上来。

等大家都坐好了以后,我还忙着调播卡带,可是偏偏就是不很顺利。没法子了,只好叫他们开始唱歌。

声浪一时涌了过来,我愣了一下。本来还半跪忙着尝试调播卡带的我,身体不由的微微颤抖着,转身面向着他们。我听到的,是我在合唱团时代,就算我们表现最好的一次,也不及他们那么好听的声音。整整五十多个小朋友,有的边唱边打哈欠,有的张开嘴巴却在发呆,有的唱了一下吞口水,有的唱着唱着还可以捶他身边的那个人一下。他们不经意的唱,可是声音出奇认真动人。我在那一刻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眼角有点湿湿的,一首“茉莉花”竟是那么的美丽。接着,他们唱了一首又一首的儿歌和民歌,让我听得非常快乐。

那是没有修饰过的声音,清亮而动听。让我有了久久不能忘怀的悸动。

我小学一年级时曾经参加过校内的歌唱比赛。参赛歌曲是“窗下一朵大红花”。那时候我不知道比赛是什么东西,只知道自己上了台以后,记得一定要鞠躬, 不过头千万不要打到麦克风。然后我得握着双手放在近肚脐间,老师这时就会开始钢琴伴奏,我要记得在第四次的前奏后开始唱,然后过门的时候必须停,然后再接着下去唱。唱完了,又再鞠躬,注意同样不可敲到我的头,便可以下台继续跟同学们吱喳。

阿妹今夜的状态并不是她最好的,不过我还是喜欢听她的歌。我喜欢阿妹最初的原因是她唱歌好像唱得没有动机,声音里展现的,纯粹就是她很爱唱歌。就像那一班学生,老师叫他们唱他们便唱了,简简单单地,就这样感动了一个代课老师。我想我唱“窗下一朵大红花”的时候是毫无技巧可言的,可能声音是如此直接,同时头也没有敲在麦克风上,而获颁第一名。

Friday, March 13, 2009

我的家


我躺在床上哭了起来。那是我在新家度过的第一个晚上。那是一个雨夜。

在我最初的记忆里,我就是住在木屋区里了。那个木屋区不大,大概是二十户人家,一间接着一间地,没有规则的排列。高峰期时可能接近三十户。那里常常都是来了一些人,然后又会走掉一些,所以我没有特定的童年玩伴。

其中一段日子,家里是还没有电流供应的。每次天快要黑时,妈妈会点燃一盏煤油灯,挂在屋子中间的上方。每当她和爸爸吃饭,她会给我泡一瓶牛奶。那盏煤油灯,蕴发出微弱的光线,他们两人在桌子上吃饭,我在折床上喝奶,我们三人的影子,就在那狭小的屋子里摇晃。

如果那时我从窗口望出去,外头是漆黑的一片,长长的茅草遮住远处房子的灯光,虫声唧唧,草枝在月光下,闪着粼粼光泽,让人不得不对这样的夜色,发挥无穷的想象。小舅如果来了我家,他总是被爸爸的鬼话吓着了。那故事通常是这样开始的 。。“锣鼓般大的头,灯芯似的颈项。。
”小舅听了便叽哩咕噜说了一堆,然后怎样都不肯自己走路回家,虽然外婆其实住得很近。

我家房子是外公建的。他是做三行的, 给我们搭了一房一厅。屋旁还有一个储屋室和鸡寮。屋前种了据说是一颗荔枝树,可是从来都不曾结果。有一回是一位邻居发现树上开了花,还教了爸爸在树底下埋些粗盐,这样便很快可以果实累累。可是有一天,吹了一阵大风,开了花的那一棵树枝,竟然整个断了掉了下来。从此,真的连苞也没见过一个。

我又记得妈妈的大床。床头柜是左右两遍向上掀的款式。两个柜的中间是有玻璃门的两格小橱。床头柜很深,我的小手好像都摸不到底。我常常趁妈妈不注意便快速的掀起其中一个柜,掏出里面的一个音乐盒。 那是一个黑褐色的盒子,将它打开,有一个女芭蕾舞者,单脚尖踩地,一手放在腰间,一手抬起,随着旋律转动。她微笑着,在韵律中,显得轻盈和快活。那是什么音乐,我也记不清楚了,可是透过那盒子,我看到了爸爸妈妈花样年华时的细致情怀。那是一个我见过最美的音乐盒。

我也常常站在床头往床里跳。那是一个弹性很好的垫褥。床单常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尤其是在晒过以后,在床上作游蛙式状或躺着发呆,舒服得很。我们三人常常就在床上玩游戏。爸爸会假装压着妈妈,妈妈这时会高喊救命,我负责充当英雄推开爸爸,把妈妈救出来,乐而不疲。

我养过的第一只猫,第一只狗,都是在老屋。 我的第一只猫儿,名叫咪咪,是一只黄褐色的本土猫,生性乖巧聪明。妈妈一开始便常常半哄半恐吓我说,如果跟咪咪太亲会很容易从它那里感染疾病。在咪咪之前,我没有真正接触过猫儿,所以起初没有跟咪咪很亲近。直到有一晚,我不知为什么自己跑到房间里去时,一掀起门帘,便看到它躺在地布上睡觉,我不知哪来的勇气,摸了一摸它,然后就将它抱了起来。过了好一段时间,妈妈发觉我不在她的视线范围内好像很久了,便跑到房里找我。她看见我和咪咪,在黑暗中,依偎在一起。我从那时才发觉自己原来对猫儿有着一种莫名的钟爱。

我们也慢慢的将屋子扩建,不但把客厅和厨房弄大,我也有了自己的房间。不过我每次看了恐怖片,都会要求跟爸爸妈妈睡。后来,两个弟弟也陆续出世。

小学四年级,有一次我需要做报告书,便请了同学来我家一起做。有一位同学显得非常不愿意到我家来。我后来问了她才知道她外婆不准她来。因为她老人家说,这木屋区里有池塘、沼泽地什么的,上面全漂着浮萍藻类,墨绿色的一片,容易让人产生错觉掉进里面然后就爬不起来。我当时非常纳闷,为什么我家附近竟然有如此刺激好玩的地方,我却从来没听过。不过有一点让我不爽的,就是她明明就住在离我家不到八百米的组屋里,却表现得好像我家处在深山野岭里头,生人莫近似的。

其实住在木屋区里也没什么不同,只是树多草丛密便容易有蛇。还好在这么多年里,我只是亲眼见过两次,而且每一次都是跟它们有着一定的距离。不过听来的,都相当骇人,有的邻居是蛇从天花板上掉下来,有的是从床底窜出来,有的是随着水灾浮游造访,让人鸡皮疙瘩。另外就是每次我在外头,离家不太远的路上,或是在巴士、或是在车里,只要看到好像是我家的方向升起了浓浓黑烟,我便会祈祷希望那不是火灾,更不要是我的家。因为这样,常常都饱受虚惊。

还有一个学院时期的同学,自从到我家开了烧烤会后,便跟我说原来我住在 banglow 里。我回家告诉妈妈,她只是笑个不停。后来我每次要告诉妈妈有关这位同学的消息,我只要说 “ 说我们住 banglow 的那个”,我妈便记得是哪一个小孩。

随着时代变迁,政府为了要实行零木屋区的政策,我们也不得不搬迁。因为所派的人民组物地点不适合,同时我们习惯了在这区出入,所以爸爸在离老屋不远的组屋,买下一个房子。如果你从大路拐进来,在回教堂前面转左便是我的老屋,转右便是往新家。

我搬了家的好几个星期,每当车驶到回教堂前,我都不敢往左看,因为不敢看到老屋斑驳凋零的模样。过后听妈妈说,邻居们陆陆续续的搬了以后,所有的屋子都被铲平了,那块地还被篱笆围了起来。 后来当我终于绕到那里看看时,屋子是真的没有了,剩下几棵大树,有些地方还铺了沥青。我们便依据那些大树,描绘哪些位置是谁家的房子,哪是路,哪里曾经有些什么的等等。而且是每一次绕到那里,都要说一遍。

我在新家过得第一个晚上,妈妈独自在老屋过夜。她告诉我她还有东西没收拾好。其实我觉得她是用她自己的方式跟老屋告别吧。

我写这篇文字起初只是想记下在老屋发生的事,后来写着写着, 又好像回头望了一下我的童年。

我至今还收着老屋的钥匙和门牌。我常常在想,世上最绝望的事情,大概是摸不到回家的路吧。

Tuesday, December 2, 2008

那些女孩和我



我有几位好朋友。

我认为美好的人生是拥有好朋友的人生。特别是女生。她们可以是互相猜忌,暗地里互相争艳,甚至有时就是看对方不顺眼。可是实际上她们的存在是你财政独立以外的另一种精神自主的象征 。因为很多女生绝对是有了男友或老公或两者兼有者就变得没有朋友的。你或许不能像单身时那样把很多时间花在和她们相处上,可是你 不能不晓得这个网络的存在,可以给你一种你男友或老公都不能给你的能量。

而我的那些好朋友都是我 college 时认识的。

艾美丽聪明机警,工作能力很强, 可是不知怎样地偏偏手脚就有点笨拙。她常常不小心就会摔破东西。她最经典的例子是她竟然弄焦了玲玲婚礼的那家酒店的熨衣板。然后又曾经从洗衣机里把她老公的 blackberry 掏出来,让我们不得不惊叹科技的发达。同时间我不得不承认她的运气真的不错,常常中奖,或是赢点小钱。行运次数多得简直让人反感。她是个相当直接的人,不擅于掩饰自己的感情,为人大方。

南西机灵淘气,非常懂得察言观色,同时也很多疑,所以有时她的 sudden remark 会吓倒你。由于有一段时间她负起养家的重担,所以韧性很强,适应能力也很好。她同时敢于发言。曾经因为不满讲师某些言论而跟讲师争论。在那个敦马还不像现 在那么唠叨的年代,南西非常崇拜他。记得那一年大选,各党的海报是铺天盖地的 挂满在各个地方。我经过人行天桥,刚好拾到一张她偶像的塑胶海报。我见四处无 人,把海报塞进书包里。后来便送了给南西。又有一年是玲玲和我在 Borders 碰到 了正在逛街的敦马。我们一起想到了要送一本有敦马签名的书给南西。不用我说,你可以想象当南西知道那签名是敦马时的兴奋。我常常觉得如果她不是选择留在家乡,她会有比现在更大的发挥空间。可是你做梦也不会想到,看似刚强的她,第一志愿其实是成为一个家庭主妇,专攻缝纫和烹饪,副修园艺。

睿智厚道老实,但是她决定了的东西,便很难说服她,除非她自己选择放弃。因为这种性格她可以忍受很苛刻的环境。为人单纯,可是偏偏酷爱冒险,常常让人为她捏了一把冷汗。她缺乏安全感,永远勇于尝试新事物,不过持久力有待商榷。她和艾美丽一样,都是属于那种没有城府的人,但是却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和品味。容易陷入极端,这可从她的饮食习惯窥见一斑,她吃辣时要超辣,喝咖啡可以喝超苦的,让你觉得为什么她总不能对自己好一点。

玲玲沉着,不容易敞开心扉,你很难察觉她的心事。她个子最小,声音最小,年龄最小,但是第一个结婚,第一个当妈妈, 第一个成为合伙人。她看似柔弱文静,其实不然。我认为典型的扮猪吃老虎就是这种。她喜欢犒赏自己,是我们的名牌达人,常常为自己的行为合理化,是我们眼中最有潜质成为阔太的。虽然容易紧张,可是常常有些实用的小点子。成为两个孩子的妈以后,变得更豁达和踏实。

她们每一位都漂亮,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风采。我们也曾经很不要脸的自称是Top Five。我不大记得我们是怎样凑在一起得,可是这么一晃便是十年光景。

这期间有泪水、误会、冷战、龃龉但是却有更多的是欢笑和甜蜜。我想以后我们会随着时间,距离,际遇等等原因而疏离。可是那些我们一起经历过的年少轻狂,尽管时间转动,已经在我们的生命里留下了轨迹。

我感谢她们曾经陪我一起上课、聊天、旷课、喝茶、购物、看戏、旅行 etc。也曾经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安慰和支持。

在你已经为工作为生活忙得不可开交,压力大得快要把你压扁的时候,手机如果这时显示出你好朋友的号码,你会突然为之一振。如果她在谈话中告诉你一个你们一样不爽的人的gossip,天啊她简直是你的天使,让你不能忽视一个 gossip 的力量。

你以为你的男友或老公会看得出你的新指甲彩绘,跟你上的季节末大减价时买的名牌包包不是同一个色系,然后你已经半个月没有修剪眉毛,结果因此是你的鞋子并不能衬托出你花了五百元弄的新发型的气质。算了吧,还是向她们咨询当今的时尚,她们对于适合你的风格了如指掌,会给你最安全让你最亮丽的答案 (如果她们愿意 这么做的话)。不要问我为什么既然她们是我的好朋友,怎么她们听起来好像可能会有所保留,after all its a woman issue。

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用字非常小心,深怕稍有差池,便没人要跟我好。哈哈。

p/s: 这篇文章写于艾美丽得知自己快要当妈妈的下午。谨以这篇文章纪念那一份她跟我分享的喜悦。